汽车防盗器需强行3C认证 安全已提上日程
发布日期:: 2011/6/16 作者来源:: 比特网/卫通达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法规。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在推动国家各种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贯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促进产品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具有其它工作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认证制度由于其科学性和公正性,已被世界大多数国家广泛采用。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政府利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作为产品市场准入的手段,正在成为国际通行的作法。
2001年12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和认监委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新的“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目录,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四个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发布了“四个统一”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国家认证认可制度发展到了新阶段,即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制度建立和发展阶段。也标志着中国入世承诺的兑现。现在,已有19大类共计131小类产品纳入了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据了解,自2005年10月1日起,汽车防盗报警系统等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已列入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如果到时未能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汽车防盗报警系统,将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使用。
另据调查,我国现有汽车防盗器生产企业近100家,主要集中在广州、中山、深圳等地,大部分为中小型私人企业,多采用手工插接的生产工艺,年产量350万台,产值约7个亿。目前北京市场上至少有50个品牌,以外埠产品为主,月销量为3-5万台。目前防盗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防盗器自身质量不过关,企业规模较小,生产设施不够完善,加工工艺粗糙。
二是产品安装质量存在问题,装饰店等安装单位由于工人流动性大,未经过严格培训等原因,致使产品返修率较高。
三是售后服务差,虽然防盗器生产企业承诺产品保修期为一年,但由于安装店经常发生变更,使得售后服务无法得到保障,产品质量投诉逐年增加。四是噪声扰民,这是防盗器产品存在的较为普遍的问题。
为减少扰民事件的发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着从产品质量方面加强管理的原则,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于98年会同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联合制定并颁布了《关于防止机动车防盗报警器噪声扰民的通告》(简称“四局通告”)。其后于1999年对北京市生产、销售的汽车防盗器产品进行了市级监督抽查,抽样合格率仅为10%。2002年又安排了一次产品质量抽查,抽样合格率为43.5%,其中抽查北京市企业生产的8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随着全国机动车拥有量的快速增长,汽车防盗器的安装日益普及。目前,市场上汽车防盗器产品主要有单向和双向防盗器两大类。现在升级到GPS全天候实时监控车辆系统,定位,跟踪,控制车辆,可以实时的掌握爱车的动向,发个短信就知道你车辆现在的状态,不扰民,环保安全,是现在的流行的汽车防盗产品,GPS定位防盗系统,越来越收到人们的喜爱.
整理:洪麓丰